1月29日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用航空局、国家邮政局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《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》,提出了5方面13项具体任务。
①以开放协同为主题,推进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枢纽集群建设;以内畅外联为主题,加快枢纽城市建设;以一体化为主题,促进枢纽港站建设、完善集疏运体系和连接系统,着力推进旅客一体化换乘和货物高效多式联运。
②明确着力支撑出行服务便捷顺畅,增强综合客运枢纽国际服务功能、强化枢纽间线路衔接、加快联程联运发展;推动物流服务经济高效,鼓励综合货运枢纽拓展国际物流供应链等功能;促进专业服务提质增效,为冷链物流、应急物流、危险化学品运输、电商快递、定制客运、旅游客运等发展提供网络化综合服务。
③在智慧发展方面,打造枢纽信息服务平台、鼓励枢纽智慧化升级;在安全发展方面,提高枢纽安全应急管理水平;在绿色发展方面,鼓励枢纽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设施设备应用,服务绿色出行和运输结构调整。
④在管理创新方面,推动建立部省协作共推的枢纽集群建设发展机制,引导完善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枢纽城市发展机制,鼓励创新枢纽港站一体化开发建设模式;在技术创新方面,加大新技术研发、应用力度,提升创新能力。
⑤《枢纽规划》着力推进枢纽转型发展,打造城市综合体,推动物流集聚区建设;推动“枢纽+”产业深度融合,鼓励发展临空经济、邮轮和临港经济、临站经济等新业态,不断扩功能、增动能、提效能,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;设置了3个专栏,明确了“十四五”时期重点推进的20个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80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名单,提出了枢纽城市设施布局要求和枢纽港站建设重点。
4月8日,交通运输部、科技部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》。《规划》从基础设施、交通装备、运输服务3个要素维度和智慧、安全、绿色3个价值维度,布局了六大领域18个重点研发方向。
①在基础设施领域,围绕推进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构建布局完善、立体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,提出了研发综合交通运输理论方法与技术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、基础设施维养及改造技术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关键技术等任务。
②在交通装备领域,围绕提升交通装备安全智能绿色技术及标准化水平,创建自主式交通系统技术体系,提出了突破智能绿色载运装备技术、专用作业保障装备技术、新型载运工具技术等任务。
③在运输服务领域,围绕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与服务品质,降低运输成本,提出了开展高品质智能客运、经济高效智慧物流、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关键技术研发等任务。
④在智慧交通领域,提出要推动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,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,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。
⑤在安全交通领域,围绕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,从交通运输本质安全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三个方面,突出需求导向,提出了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监测与应急技术、交通安全生产保障与协同管控技术、交通应急与服务保障技术等研发和应用任务。
⑥在绿色交通领域,聚焦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交通发展要求,重点关注了交通领域“双碳”目标实现的技术需求,提出了突破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创新应用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、交通污染综合防治等领域关键技术等研发任务。
4月10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提出“建设现代流通网络”: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,加快数字化建设,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。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,大力发展多式联运,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。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,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,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,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。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,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、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,积极防范粮食、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。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,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,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跨区域一体化发展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、区域联通、安全高效的电信、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。
4月11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《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了7大举措,包括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、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、全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、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、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、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、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。
7月11日,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《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》。
为更好支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,《通知》提出,打造互联互通、便捷顺畅、经济高效、绿色集约、智能先进、保障有力的综合货运枢纽体系,增强互联互通和网络韧性,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,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自2022年起,用3年左右时间择优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。优先支持铁水联运型、空铁联运型枢纽,西部地区可优先支持陆空联运型、公铁联运型枢纽。
12月9日,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落实“新十条”优化措施。
根据通知,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、航道、船闸防疫检查点,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、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。全面取消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“落地检”,对于从事口岸交通运输服务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,应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开展核酸检测。
在保障重点物资方面,通知指出,全力做好疫苗、抗原检测试剂、药品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,加强生产供应、运输需求等信息共享,做好应急运力储备,强化跟踪服务,统筹做好生产企业关键物料和产成品运输保障工作,确保医疗物资运输高效顺畅。
根据通知,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“白名单”管理,有关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、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要求。检出阳性时,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,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,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,保障交通物流稳定运行。重点港口、机场、铁路货站、物流园区、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、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,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,必要时实施集中居住、闭环或封闭管理,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。
通知强调,加强对货车司机、快递员、船员等基本生活保障,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、用餐、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,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。